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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日电 (郝萍、周静圆)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2月1日,该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惠从冰受贿一案。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惠从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下半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惠从冰利用担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案件诉讼、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13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惠从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惠从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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