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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8月9日,广州天河警方发布《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关于上海银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公告》。公告中,警方敦促曾在上海银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任职的高管、部门主管、理财经理、业务员(投资顾问)等,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立即主动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违法所得,还款退缴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指定收款账户。
公告原文
2022年3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银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告如下:
警方敦促曾在上海银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任职的高管、部门主管、理财经理、业务员(投资顾问)等,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立即主动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违法所得,还款退缴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上海银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331990004001655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并注明“退款人姓名和银来广州分公司退还款”);退还款银行回条凭证(原件)交至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经侦大队(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新涌口西68号,联系人:张警官,电话:87502752)。对拒不退还违法所得的,警方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截图据“广州天河公安”微信公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张丹羊 通讯员 天公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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